2023年10月18日,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中,“绿色产品”是指“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资源能源消耗少、品质高且碳排放低的产品。” 《绿色产品评价通则》适用于具体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研究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绿色产品应指“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开展生态设计,体现绿色供应链理念,对生态环境友好,且对人体健康或生物多样性无害或危害小,资源利用率高,能源消耗少,品质高且碳排放低的产品”。标准适用于绿色产品的评价认证和具体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此外,中国绿发会研究室还就绿色产品类别确定原则、增加绿色供应链原则、添加对生产企业碳排放的要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等共提出八条建议。目前,意见汇总表已发送至指定邮箱,供编制组参考。中国绿发会研究室将持续关注《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的意见汇总和整理工作。
标准的全文中包括对绿色产品的评价指标和认证达标要求,因此在范围中要表述完整。
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开展生态设计,体现绿色供应链理念,对生态环境友好,且对人体健康或生物多样性无害或危害小,资源利用率高,能源消耗少,品质高且碳排放低的产品。
生态设计,绿色供应链理念应体现在绿色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资源能源消耗少,不代表资源利用率高,修改后能体现出对资源利用率和对能源消耗的不同要求。
从原则的解释来看,本条原则是关于绿色产品类别选择优先度的原则,修改是为了完整表述,避免歧义。
参考GB/T 7635.1,根据产品的绿色低碳指标特点,选取涉及国计民生的、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影响大、消费升级急需、绿色低碳潜力大的产品作为绿色产品评价对象,并将具有类似绿色低碳特性指标的产品归为一类。
涉及国计民生的产品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影响大”应放在“消费升级急需”的前面,体现因果关系,逻辑层层递进。
从原材料获取、生产、使用、废弃等生命周期阶段出发,重点分析产品在不同阶段的资源能源消耗、生态环境影响及人体健康安全影响、碳排放量等因素,选取能够……
绿色供应链是对产品生产上下游环节绿色、环保的要求,这一要求是区分和提升绿色产品不同等级的一种区分指标,应该纳入绿色产品定义之列。
应单独添加对碳排放的要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依据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应加强对碳排放工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重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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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评价方法,没有评价流程。应该加上“七、评价流程”,添加评价流程图或评价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