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大部署,扎实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围绕“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的要求,制定了专项行动计划和配套的任务清单,全力推动赛马争先,奋勇直前在“生态文明建设”赛道取得新突破新成果。
年初以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先后推出《沈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第一季度攻坚方案》《2023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专项方案》《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一系列方案,根据沈阳市大气污染特征,围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开展攻坚,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会同全市各相关部门、各地区人民政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发布大气污染防治特别管控指令10次、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48642台、完成小型燃煤锅炉整治200余台、现场帮扶重点企业100余家。
积极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开展全域20蒸吨及以下小型燃煤锅炉“清仓见底、分类施治”工作,完成200余台小型燃煤锅炉整治;在近两年已完成5620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今年又启动2800蒸吨大型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全力推进减污降碳。
深化臭氧污染治理。实施“夏病冬治”,全市排查锁定963家涉VOCs企业,完成100余家重点企业现场帮扶工作;累计完成450家加油站在线监控设施联网;开展高校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帮扶指导,提升高校污染治理水平;开展汽修、家具等行业现场调研,印发《沈阳市汽修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规范》《沈阳市汽修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法条摘选》,帮扶指导企业提升治理能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移动源治理。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累计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48642台,合格率为99.95%,远超国家考核指标(90%)。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2023年全市新申报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2641台,累计申报数量10601台,完成现场抽测166台,在全省名列前茅。
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报会商,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特别管控工作的通知》《沈阳市臭氧污染天气特别管控方案》,实施“一区一策”精准管控;编制各行业分类工作提示,实施“一行一策”精准提醒。截至目前,共发布10次大气污染防治特别管控指令,全力削峰降值,轻污拉良20天。
推动都市圈大气环境联防联控。牵头制定《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构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实施空气质量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开展联防联控工作,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升。
今年一季度,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15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3.3%,超过“十四五”考核目标,水质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0.45%,改善率排名全国第六、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为完成全年水质改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水质全部达标国考断面15个、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3.3%、水质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0.45%、改善率排名全国第六、全省第一。
紧盯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达标不稳定的团结水库、于家房等断面实施重点河段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制定实施“一河一策”治理管控方案,确保重点断面全部达标。针对辽中、新民等地区实施水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重点解决畜禽粪污入河、农村黑臭水体、污水直排等问题。针对春季枯水期污染、汛期雨污混排等问题实施重点时段污染整治行动,开展春季河道垃圾清理行动,严格管控雨污混排入河。
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推动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谋划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污水收集处理、水生态治理修复项目立项实施,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新民吉康二期、胡台净瑞、浑南柏叶、道义北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持续推进雨污混接摘除和分流改造,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实施秀水河、养息牧河、满堂河、蒲河上游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推动实施卧龙湖等重点湖库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加强污染源管控和监管执法。深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对全市排污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再清理,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排污口进行重点监管,实施重点排污口在线监控,年底前完成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强固定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开展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涉水企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解决近海经济区雨污混接等问题。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重点解决畜禽养殖粪污排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农村黑臭水体影响河流水质问题,建设鱼塘尾水生态化治理试点项目。
开展都市圈水环境联防联控。加强与铁岭、阜新等上游城市工作联系,组织召开流域治理联防联控工作会议,研究推进辽河、养息牧河、蒲河、长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污染源联合执法、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水生态共同治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促进跨境河流联防联控、污染治理、成果共享。
推行“1+2+3”建设用地管理模式,一个“多规合一”平台,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建立联动机制,自上而下建立考核问责机制2套机制,前移防治关口,明确收储界线;发挥土地委员会作用,守住用地底线;严守发证程序,把握供地安全线道防线。实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联动监管;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实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持续推进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确保群众“住得安心”;完成地下水重点区划定,实现地下水分区管理、分类管控……年初以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管、防控风险”为原则,进一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和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截至目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达到100%,
目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完成29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技术评审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平台联批联审作用,对于各地政府推送到“多规合一”平台的重点建设用地项目,缺少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件且调查结果为超标的,一律不予通过,将问题遏制在项目策划生成前,确保沈阳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
制定并发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务求切断工业生产活动中的土壤污染来源。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工业企业逐家分析,通过多方反复核实,最终确定2023年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58家,做到应纳尽纳。
原沈阳船牌制漆有限责任公司及原沈阳油漆厂2个污染地块风险评估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标志着沈阳市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为后续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和安全利用奠定坚实基础。继续对原新城化工厂等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加强风险管控,防止二次污染。有序推进原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地块等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
沈阳市率先在全省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分类制定具体管控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部门,对支撑服务沈阳市地下水环境监管,指导沈阳市城市规划、工业产业布局等国民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沈阳市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数量分别达到49个和184个,继续领跑全省乃至东北地区重点城市。开展2023年度3家绿色矿山创建单位实地调研,严格把控关键节点,全面加强质量控制。组织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完成3家国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推进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沈阳近海经济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审议。年处置利用25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施工建设,目前正在设备调试阶段。
截至目前,沈阳市县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投产稳定运行,规模养殖场全面落实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可达77%以上。沈阳市绿色食品增至281个,有机食品138个,地理标志31个,“两品一标”共有450个。印发《沈阳市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地区,组织试点建设招标工作。持续推进绿色循环农业生产,截至4月底,沈阳市实现土地托管服务面积21万亩。
制定《沈阳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沈阳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千分制考核细则》《沈阳市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及考核标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累计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249个。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检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储运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北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老虎冲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印发《沈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按照任务清单谋划推进全年工作任务。积极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盒),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目前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93.3%。
截至目前,涉危废企业申报家数已达到2663家,同比增长22.6%。印发《2023年沈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将区县日常巡查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常态化“双管双控双考双评”工作机制。沈阳恒泰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处于试生产阶段。深入推进医疗废物源头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环节提质增效,未污染输液瓶(袋)等资源回收利用,强化医疗机构及利废企业监督性检查。
目前,全市已建成1个建筑垃圾中转站,其余各中转站建设也在同步推进。开展沈河高官台地区、皇姑上岗子地区的积存建筑垃圾点位现场调研,推进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试点建设。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集中执法检查。强化节能住宅改造工程质量控制,通过统一规划、严控质量、加强督考、公众参与等方式,有力提升既有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运营管理水平。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