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中院正式对外发布了《佛山法院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2020-2021)》。近年来,佛山法院紧紧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立足破产审判职能,一方面强化审判专业化建设,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努力实现破产办理提速增效降费;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多方参与企业救治和重整,探索“诊疗式”重整模式挽救危困企业,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其中,由南海法院审理的《佛山市南海新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入选佛山法院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2018年6月,南海法院依法受理对佛山市南海新力电池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金年会棋牌官网新力公司负债超1.63 亿元,名下土地、厂房等分别出租予三家租户。2020年11月,南海法院裁定对新力公司进行重整。12月,法院裁定批准新力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该案从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程序,不仅挽救了濒临破产的新力公司,还保住了承租人丰力公司。结合新力公司名下土地、房产价值较高的资产特点以及电池行业的发展形势,投资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使新力公司获得重生,实现了对各利益相关方的平等保护。
在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南海法院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审判职能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力赋能。
佛山南海法院通过与佛山中院联动,在一起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件的处置中“以柔克刚”,在恪守法律原则的同时兼顾社会效应,“一件破产案+两件破产衍生诉讼案”三案得到一次性化解,让两家面临经营危机的企业重迎“春暖花开”,收获当事人一致好评,对党中央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做出了生动诠释。
佛山市南海新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新力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加工、制造、销售电池产品及电池配件工作,且拥有土地厂房用于自营或出租。由于经营不善,新力公司债务总额超过1.63亿元,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8年6月,南海法院依法受理新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由于在宣告破产前,已有意向投资方愿意对新力公司进行投资,帮助新力公司重新恢复经营,重返市场。破产管理人制作的预重整计划也已由各组别债权人表决同意。2020年10月,新力公司向南海法院申请重整。2020年11月,南海法院经审查,认为新力公司具有重整可能,依法裁定对新力公司进行重整。这也是南海法院审理的第一件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件。
顺利地找到了意向投资人,新力公司的破产危机似乎可以看到了解决的曙光。但是,就在拟定破产重整方案的过程中,新的问题出现了。
按照一般破产转重整案件的处理方式,对于破产方新力公司所拥有的土地及厂房,管理人原则上会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将土地及厂房收回交由投资人重新进行管理运营。而对于这一想法,承租了新力公司名下土地和厂房开展生产经营的丰力公司表示强烈反对。
原来,早在2016年,丰力公司就与新力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丰力公司承租新力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某处的办公用地,建筑面积共计5416.6平方米,租期至2025年5月1日止。丰力公司目前在所租厂房内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效益良好,且公司已根据所在厂房的结构设计打造了专门生产线。如果因为新力公司破产重整,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丰力公司只能搬迁,并且要面对生产线停产、支出巨额搬迁费用、客户流失、生产成本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对于丰力公司这样的民营企业而言,这样的变动将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的损失,甚至可能直接导致破产。
不仅如此,丰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洪某,曾以个人名义借给新力公司60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丰力公司每月应付的厂房租金,直接由丰力公司支付给洪某,用于冲抵新力公司相应的借款利息。而直至新力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为止,该笔债务尚未还清。因此,洪某也将新力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本金及利息。
从厂房的使用到借款的偿还,一份租赁合同背后,隐藏着双方的重重矛盾。在破产转重整案件中,对于这种情况,原则上,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应该直接解除,丰力公司只能搬迁至他处。但是,本案的承办人,南海法院民四庭法官黄馨栗觉得,法院或许还能为丰力公司争取一些机会。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作为法院方,自然可以选择最直接了当的方法,通过判决合同解除来解决问题。但是,丰力公司是个有着200多号工人的企业,强制搬迁直接影响它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会对它的生存造成致命性的打击,而投资人也可能需要额外向丰力公司支付由于搬迁带来的巨额补偿款项。
如果为了推动新力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而简单地判决合同解除,这只是将争议问题推给他们自行解决,双方的矛盾没有得到本质上的化解,做不到案结事了。这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局面。
如何才能尽量不伤害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同时,推动新力公司破产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呢?
1月底,南海法院和佛山中院一起,在南海法院破产调解室里,两级法院、新力公司、丰力公司及投资人四方,共同坐下来讨论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何平衡双方利益,让两家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争取双赢,南海法院和佛山中院的法官们使足了功夫。
最后,经多方协调,大家达成一致:投资人同意丰力公司按照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继续承租土地、厂房至2023年12月31日,租期届满后,丰力公司应如期自行搬离涉案土地厂房。若届时投资人不需要收回土地厂房,则丰力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而600万的欠款,丰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洪某也同意其借款本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比例受偿。
“我们十分理解当前情况下,尤其在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下,企业的经营不易。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保住两家企业,大家都很开心,觉得工作很值得。”黄馨栗说。
当事人争论已久的矛盾终于有了皆大欢喜的结果。2月3号,南海法院正式批准新力公司重整计划。在法院的努力、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下,新力公司的重整可以顺利推进,等待新鲜血液注入,焕发新生。而丰力公司生产经营照旧,不用再担心面临搬迁而导致的企业生存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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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次调解,实现民企携手“双赢”! 南法这个案例入选佛山法院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