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针对晾晒池的标准和规范,加之技术准备不足,在我国西北地区普遍采用的这一污水处理工程问题较多。
晾晒池,又称蒸发塘,是一种浓盐水处理设施。其原理是将处理后剩下的无法回收的浓盐水储存在一个经防渗处理的水池里,通过自然晾晒蒸发,蒸发后剩下的废盐进行填埋或再利用。这种工艺被大量应用于化工、冶炼等产业,特别是
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对腾格里沙漠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就涉及晾晒池问题。生态环境部介绍,目前在审批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时,强化对浓盐水、杂盐分质处理要求,严格控制晾晒池的设置。在缺乏纳污水体的区域,蒸发塘、晾晒池、氧化塘、暂存池还应防止污染地下水。
青海柴达木盆地北缘有一块名为“大柴旦”的地方,是“大盐泽”的意思。这里的矿产资源探明保有储量潜在经济价值高达5.7万亿元,占青海全省矿产潜在经济价值总量的四分之一强。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柴旦就成为柴达木盆地开发建设的主战场。截至目前,已建成锡铁山
企业数量的快速增加和产能扩张,不仅带来了每年数十亿元的GDP,也在无垠的戈壁滩上平添了无数个晾晒池,成了当地主要污染源之一。2019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柴旦和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和信科技”)、大柴旦乐青科技化学有限公司(下称“乐青科技”)两家企业,就因为“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处理废水,大量高浓度生产废水直排晾晒池蒸发,环境隐患突出”被要求整改。
10月11日下午,第一财经记者在距离柴旦镇1个多小时车程的戈壁滩上,找到了和信科技生产厂区和晾晒池。天眼查资料显示,和信科技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
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从卫星图片上可以清晰看到,在和信科技厂区的南侧和西南侧,有多处大小不等的黑色或褐色斑块,总面积超过该厂区面积。直线公里外的乐青科技生产厂区的东北侧,也有8处大小不等的黑色或褐色斑块,总面积与该厂区面积相当。10月11日,和信科技晾晒池。摄影/章轲
“这些斑块都是晾晒池。”当地一位环保志愿者对第一财经记者说。他给记者提供的图片资料显示,今年7月2日,上海浦东一荇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的技术人员曾在这两家企业的晾晒池里取样。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北达智汇微构分析测试中心分别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两家企业晾晒池取样的废水PH值均显示强酸性。对比《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晾晒池的废水色度、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均高出标准限值数千倍。
“根据现有证据,结合实地提取的样品检测结果可以确定,两家企业排入晾晒池的污水没有经过任何环保措施及前期预处理程序,是生产废水直排进入晾晒池。晾晒池是其生产废水的最终排放地。”上海浦东一荇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一位技术人员对记者说。资料显示,和信科技于2016年建成一期年产5000吨H酸单钠盐、年产4000吨K酸项目,其中H酸项目于2017年10月投产,2019年7月进行环保验收;2015年5月,乐青科技开始建设10000吨/年H酸及3000吨/年酸性染料中间体生产项目,2016年6月建设完成一期6000吨/年H酸自动化生产线月项目环保验收意见及公示结果予以备案。
据2019年7月25日公开的大柴旦工行委关于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大柴旦和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大柴旦乐青科技化学有限公司违法行为”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称,7月23日接到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24日进行现场核实,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该报告称,和信科技“存在部分批建不符、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以及锅炉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乐青科技“举报固废方面部分属实”。报告称,乐青科技生产废水现用酸碱中和+萃取+MVR+喷雾氧化+日晒蒸发池处理工艺处理,现场检查时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处理后排6个日晒池自然蒸发。经处理后的蒸馏水70-80%回用于生产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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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海浦东一荇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人员的实地调查发现,上述两家企业的晾晒池防渗结构未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实施,例如,只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进行防渗,且其防渗膜厚度只有1.0mm,而国家标准要求是双人工复合衬层,且防渗膜厚度不小于2.0mm。
2020年5月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青海省反馈督察意见。督察意见明确表示,“大柴旦循环经济工业园和信科技有限公司、乐青科技化学有限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处理废水,大量高浓度生产废水直排晾晒池蒸发,环境隐患突出。”
该整改方案要求,海西州对和信科技有限公司、乐青科技化学有限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处理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改时限为立行立改);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督促和信科技有限公司、乐青科技化学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进行废水处理,实现废气、废水达标排放(整改时限为2021年12月底)。
但据微信号“海西州生态环境局”题为《大柴旦行委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2022年6月1日)一文披露:根据和信、乐青两家企业整改推进情况,2021年已实现50%以上废水回用率,大大降低COD排放量。但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整改方案内容,2021年底达标排放(即实现100%回用零排放),现已超时,企业整改项目仍需不断试验和梯级提升,今年(2022年)完成目标任务仍有难度。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柴达木地区,晾晒池蒸发处理生产废水且存在问题的企业有多家。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述督察意见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内的青海发投碱业公司等4家纯碱生产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不到位,长期将蒸氨废液排入晾晒池蒸发处理,年排放量高达3000万吨。
上述《青海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表示,加快完成蒸氨废液综合回收利用实验示范项目,系统总结、全面推广蒸氨废液上清液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确保完成水资源循环利用指标,有效减少蒸氨废液排放量。“企业把晾晒池作为其生产废水的最终排放地,并且蒸发池未按照危废标准建设,极易造成废水渗漏,会对相关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环保公益律师王文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那么,晾晒池工艺是否允许未经处理或未处理至达标状态的污水排入晾晒处理?据生态环境部官网“部长信箱来信选登”一则《关于晾晒池工艺的一些问题的回复》(2018年10月31日)介绍,在缺乏纳污水体的区域建设现代
项目,应对高含盐废水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不得污染地下水、大气、土壤等;蒸发塘、晾晒池、氧化塘、暂存池选址及地下水防渗、监控措施还应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防止污染地下水。
图为第一财经记者此前航拍的某地化工园区。左下角为晾晒池。摄影/章轲“目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时强化对浓盐水、杂盐分质处理要求,严格控制晾晒池的设置。”该回复称,晾晒池的建设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判断晾晒池进水水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同时,若将晾晒池作为最终排放途径,则涉及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回复称,目前国家层面尚未针对污水处理工程中的晾晒池出台相应标准、规范。部分地方出台了地方标准规范。例如,《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要求,排入晾晒池的高盐水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应不低于1000mg/L,其他指标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另外,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企业与运营单位签订高盐水排入晾晒池的相关协议标准。
“尽管没有晾晒池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但国家对排入晾晒池的污水是有明确且严格要求的,并非无法可依,现实中也是照此执行的。”王文勇说。
生态环境部上述回复同时表示,若晾晒池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规范建设,且积水情况也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应不认定为企业违规排污。如有超标废水经由晾晒池排入外环境,应认定为企业违法排污。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针对和信科技、乐青科技等企业遇到的晾晒池蒸发处理困难等问题,海西州生态环境局表示,将帮助企业做好园区污水处理厂对接工作,探讨剩余中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解决100%回用的最后难题。同时,要求企业确保废水处理装置稳定运行,做好相关资料收集、生产工艺数据统计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废水综合处置回收利用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