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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作者:小编时间:2024-10-02 09:54:25 次浏览

信息摘要:

 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十二五”期间,东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生态区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在改善环境质量上狠下功夫,狠抓治污减排、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审批,着力开展环境监察达标建设,加快构建全防全控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全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保相关培训,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

  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十二五”期间,东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生态区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在改善环境质量上狠下功夫,狠抓治污减排、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审批,着力开展环境监察达标建设,加快构建全防全控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全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保相关培训,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全面完成“十二五”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十二五”期间,我区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复审、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省级生态区建设,为东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地表水达到国家Ⅲ类水域水质标准,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相应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攀升,空气质量达标率提升到91.3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分贝;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1.4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6.79%,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9.92%;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7.74%。(1)开展沿江排污口整治。为进一步推进“沿江两岸景区打造”工作,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开展了金沙江东区段沿江工业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共投入资金457万余元。一是全面清理。经实地勘查,排查出涉嫌跑、冒、排工业废水的企业20家,工业排污口不规范的企业7家。二是全面整治。对攀枝花市鼎星钛业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市红衫钒制品厂等7家企业的排口进行了规范;对攀枝花市天雷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江南都胜矿业有限公司等20家涉嫌跑、冒、排工业废水的企业排污口进行了取缔。(2)积极推进沿江水选企业整合搬迁。积极督促攀枝花市天雷矿业有限公司等12家洗选企业的整合工作。目前该12家企业已完成公司的整合,新成立攀枝花市天宇矿业有限公司,整合后新项目初步选址于高粱坪工业园区,新项目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3)积极推进沿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督导大渡口和小沙坝污水处理厂提升运行负荷,提高江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二是开展江南片区城市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投资180.1万元,开展了凤凰广场片区、炳三区A线后段、市中心医院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涉及的城市生活污水截污次干管改造和截污管网配套工程建设,共建设截污管网和配套管网1.39公里。三是全力推进马家田沟和大河东区段两条沿江小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4)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全覆盖排查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加强演练,提高水源地环境监管水平,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近年来,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相对稳定和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特别是近两年,通过“关、停、并、转、迁”等方式,加大落后产能、落后工艺淘汰力度,深化烧结、球团、钛白粉等行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完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强化限期治理、挂牌督办、打击违法项目等措施实施,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1)违法违规企业关停取缔工作。一是完成江北片区998.5范围内违规建设小晒场、小选厂企业取缔整治工作。共取缔密地村集体出租晒场、天安机电公司、曹武明晒场和圳明堆场7家。二是完成江北片区违规建设小白灰膏厂取缔整治工作。共取缔倮果大河沟白灰膏厂和卫大林石灰膏加工厂6家。三是关停取缔田沟石材加工厂一家。四是关停银江镇攀枝花村红花田渣场1处。五是取缔大河东区段内攀枝花恩柱渣铁洗选厂一家。(2)推进朱矿排土场一线选矿企业整合工作。一是按照东区打击非法选矿行为整顿规范选矿行业秩序工作安排,全面关停朱矿排土场1196片区众协工贸公司、鲍家堡及夹皮沟片区联势威公司和五道河马家湾五佳工贸公司及三个公司下属共15个车间。二是督促钢城集团瑞矿公司、立玉工贸开展面源污染整治。(3)开展倮果-五道河货运物流堆场集中整治。推进汉都物流公司堆场、元茂货场、亿普利公司倮果货场和金川物流公司倮果货场面污染整治。金川物流公司倮果战略装车货场先后投入近800万元,完成一期和二期扬尘污染整治,共修建大棚8000余平米,设置喷淋抑尘装置120余个,喷淋废水收集处理池两个。(4)开展道路扬尘整治。一是开展倮果-五道河片区企业运矿车辆抛洒扬尘污染整治。积极向涉矿企业开展宣传,提出装货、搭蓬等运输管理要求,在五道河设立运矿车辆检查点,邀请五道河社区居民参与运矿车辆检查,认真开展倮果-五道河和倮果花园至烂院子一线交通执法检查,坚持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工作,遏制了超载、不搭蓬等引起抛洒严重问题,有效降低了道路扬尘污染。二是开展辖区主干道道路运输超载、超限引起道路抛洒扬尘专项整治。共检查货运车辆26000余架次,开出处理意见235个,有效降低了超载和超限引起的道路抛洒扬尘污染问题。三是开展重点路段联合执法整治。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和区环卫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隆庆路西段道路扬尘污染防治。(5)开展工业企业烟气及粉尘治理。一是督促钢城集团球团厂转窑烟气脱硫治理。该项目投入近3000万元,完成转砖窑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建设,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省、市验收,而且运行稳定。二是推进瑞尔鑫公司投入近100万元修建围墙160余平米,新建布袋除尘器4套开展面源粉尘和烟气整治。三是完成钢城集团冶金辅料公司炉料厂道路运输、原料堆场等面源粉尘污染整治。四是对攀枝花市丰源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中启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环达型煤厂和攀枝花市锦利钒钛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开展工业扬尘污染治理。共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搭建大棚1600余平米、修建围墙900余平米,硬化厂区道路300余平米、铺设抑尘管网450余米、安装在线)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立足中心城区,结合特色街区打造,全力推进炳草岗榕树街、花城中街、桃源街,瓜子坪青年路和东风螺丝嘴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1)推进了倮密路倮果花园入口至846厂以及高粱坪园区锦利公司路口至桐雅线连接线路等运输车辆分流和交通管制工作,有效缓解了倮密路道路交通压力和倮果花园路通干线)协助市交通局、市交司全面推进S310线倮果至大渡口道路修建工程,已经全线线倮果至密地桥段车辆乱停乱放和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市交警部门开展倮果片区交警执法,有效遏制了整治该片区车辆乱停、乱放和乱鸣笛行为,保持了道路畅通,营造了良好的行车秩序。(4)结合中高考“禁噪”工作,开展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在全市率先建立了突发噪声应急处置制度,制定了《攀枝花市东区突发环境噪声应急预案》,加大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督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着力解决夜间噪声污染问题。建立分区包干跟踪巡查负责制和24小时昼夜值班及考场蹲点巡查制,将日常监管与随机巡查相结合,狠抓噪声源监管。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宣传中高考环境噪声控制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噪声污染事件,依法从重处罚,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表32011年--2014年噪声监测值

  “十二五”期间,东区统筹推进水、气、声、渣等工业企业环境要素治理,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逐步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走资源节约型、生产清洁型、环境生态型的发展道路。

  (1)强力开展区域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是弄弄沟片区宇泰轧钢厂投资300余万元完成了厂区堡坎修建,搭建钢架结构大棚1000余平米,为功能划区抑尘和雨污分流做好了基础工作。发顺工贸公司清理工业固废10余吨,进一步规范厂区环境。二是高粱坪片区攀枝花柱宇钒钛有限公司完成原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和煅烧尾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瑞特型煤厂安装布袋除尘和水膜除尘器各1套,鑫惠公司建成膏体浓缩系统一套,修建挡风抑尘围墙600余平米。

  (2)有序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按照《东区“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及《东区“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辖区内5家重金属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企业整改。二是加强对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工作,严格督促攀枝花市柱宇钒钛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锦利钒钛有限公司完成2013年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推进,目前2个治理工程已全面完成,并已通过省环保厅的项目验收。

  (3)全力推进限期治理项目。按照按照市政府和市环保下达的污染源限期治理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按期完成了市政府上年度下达的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的烟气脱硫工程限期治理项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意识。按照区委“七大战略”任务要求,把“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专项活动”作为提高全社会生态意识,参与生态建设的原动力,利用地球日、水日等开展宣传活动。结合 “6.5”世界环境日,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五进”活动和“环境保护三下乡”行动,发放各类环境宣传资料90000余份,播放环保宣传片30碟,生态小折页9000份,环保扑克牌6000副,接访群众咨询800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群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为建设特色生态文明新东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生态细胞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全市生态建设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开展了生态区、生态乡镇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工作,东区银江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通过专家技术评估,完成5个市级生态村创建并命名,完成313户市级、2047户区级绿色家园创建并命名。

  (3)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以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一批高水平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工程,重点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开展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和节水型优秀企业创建行动。鼎星钛业公司、顺德亿锌业、魁善工贸公司、鑫帝矿业公司和华泰工贸公司企业作为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创建单位,以厂容厂貌,绿化硬化,原料、成品、临时固废堆场规范建设作为创建内容,企业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实施了除尘设备改造、道路硬化、绿化美化、立面打造、粉刷外墙等治理项目。确定魁善工贸公司作为节水优秀企业创建示范单位,在节水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执行定额取水标准、间接冷却水循环率、用水重复利用率、节水型用水器具使用率、水表计量率等方面制定了创建标准。该企业为提高我区工业节能用水起了带头作用。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保障空气质量、建设项目环保整治、中高考禁噪专项整治和重金属污染企业等专项行动。通过大力实施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加强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区域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建设生态农业体系。以紧临主城区的阿署达一带,结合城市新区建设,启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加快休闲观光农业发展,逐步形成“集团+基地+农户”的生态农业体系。四是森林城镇建设。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6.29”义务植树等有效措施,东区森林覆盖率已达到35%。五是完成了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环境生态景观林工程等37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强力推进阿署达-玉佛寺近郊休闲旅游度假区、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等23个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东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农村环境污染连片整治,完成了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改造工作,截止2014年东区农业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十一五末分别减少了430吨、56吨。一是开展湖库污染治理,加强银江镇镇域河道环境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推广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推进乡镇贸易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庄清扫保洁制度、集镇容貌管理制度、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置制度等制度建设。二是推进“十乱”治理。联动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治理十乱”专项行动,治理乱扔杂物,乱吐痰(口香糖),乱丢垃圾,行人乱穿公路等不文明行为。三是合理配置环卫设施,加强清扫保洁。投入资金200余万元,修建垃圾房达到76座,配置垃圾桶(果皮箱)411个,保洁员共177名,实现了清扫保洁全覆盖。开展辖区卫生突击整治工作。共突击整治 600余次,累计出动人员3万余人次,清理卫生死角1200余处,清理垃圾1240吨,全镇的卫生死角得到了全面的拉网式清理。四是规范垃圾清运。目前全镇76座垃圾房和411个垃圾桶(果皮箱)的所有垃圾均由村、社区与清运单位签订协议,实行村分收集、环卫机构终转运的工作模式,保证了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五是对镇域内立新养殖场等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采取还田利用、生产有机肥、制造沼气等方式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7、环境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环境管理、监察和宣教的能力取得了实质进展。东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通过了西部三标验收。进一步加强了应急能力建设,增设了区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全区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行为,加大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要求日益严格,城市居民环境诉求逐渐提高,城市发展环境保障需求日渐加强,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依然艰巨;二是环境容量已趋饱和,新项目建设受到制约,加之部分企业尤其是驻区大企业污染排放量大,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艰巨;三是当前饮用水源地水源单一,并有交通道路穿插通过,存在环境风险;四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部分城市生活污水未集中处理;五是部分村社无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农村环保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环保投入资金不足,部分整治项目滞后。二、“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1、经济增速换档,环境压力进入调整期“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换挡,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从总体上将对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带来利好。经济增长转型转轨会带来资源环境要素的需求和投入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增长给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带来的压力。我区应抓住这一机遇,促进高污染企业的工艺改革,做好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性社会的工作进程。2、能源日益清洁化,排放强度进入回落期“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实施,将使污染物排放强度都得到有效的遏制。产业结构的逐步优化转型升级必然倒逼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能源的消费总量增速将会下降。加之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模式不仅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对资源环境要素的高度依赖,而且还能够从技术上改进和削弱能源消费污染排放之间的关系,排放强度进入回落期。我们应着手实际,继续大力开发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降低碳素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真正实现能源结构低碳化。(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1、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存在,环境治理形势仍旧严峻过去粗放型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破坏甚大,经过近些年的努力,整体环境形势好转,但诸如土壤污染、农村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更需要我们不遗余力,创新思维,多措并举,走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发展道路。2、环境质量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压力进一步加大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地位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环境质量要求愈发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变得更为严格,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保护工作压力逐渐加大,更要求我们必须加快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步伐,努力改善生态环境。3、环境容量日趋饱和,污染物总量减排推进困难“十三五”期间,东区经济将保持稳速增长,人口、产业将进一步发展,资源消耗继续增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PM10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增加。这些要求我们必须创新思维,采取更加强有效的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驱动减排技术引进与创新,在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的同时,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指导思想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生态文明短板为主线,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载体,以分区引导、城市转型、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严格执法为手段,以最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为保障,着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大幅削减排污总量,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空间体系、产业体系、城乡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东区。(二)基本原则坚持绿色发展、实行标本兼治。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发展理念,强化环保标准引领、环境空间管控和污染减排约束机制,促进区域布局合理化、污染物排放减量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构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城市发展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群众期盼。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群众权益、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环境质量要求作为环境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美好期盼,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识别“十三五”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以解决威胁公众身心健康的环境问题为首要工作。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针对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市场取向。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生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探索实施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突出制度供给,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坚持政府引导,实行协力推进。坚持政府引导,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三)规划目标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系统完整,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一核辐射”指商务核心区,炳草岗中央商务区包括炳一区、炳二区、炳三区,以中心广场为核心,重点发展名品名店、大型购物中心、楼宇经济等,构筑都市中央商务区。“三圈集聚”指三大商业圈,包括大渡口五十四商业圈;密地瓜子坪商业圈;东风弄弄坪商业圈。“一带拉动”指沿江经济休闲景观带,渡口大桥雅砻江大桥之间的沿江两岸,以滨江大道和渡金线为主轴,结合银江水电站建设,以休闲产业为重点,整合现有产业,连点成片,打造沿江景观带。“五区发展”指五个产业集中区,包括密地物流商贸发展区,炳三区科教文化发展区,华山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区,阿署达近郊休闲度假区,大黑山森林休闲度假区。

  按照“退二进三”的要求,将华山原规划工业用地调整为城市建设及三产发展用地,逐步对流沙坡高新技术园区原有三类工业企业进行改造或搬迁,让位于都市型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和城市建设。高梁坪工业园区向五道河方向拓展,扩大园区规模,为钒钛磁铁矿采选及冶炼、钒钛新材料、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提供空间。合理利用江北枣子坪、东风片区既有资源,有效拓展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弄弄坪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调整、置换和拓展,形成以流沙坡园、高梁坪园、弄弄坪工业集中发展区为主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适应工业发展需要的空间布局。3、推进环境保护城乡一体化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建立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以点带面,积累经验,稳步推广,有力推进东区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编制规划,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统筹城乡一体化环境保护规划,着力“发展生态经济、开展环境整治、保护自然生态”三大任务,努力构建“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社会体系、生态建设能力支撑体系”五大体系,强有力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二是突出抓好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打造“生态”、“绿色”品牌,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和推进生态细胞创建四大重点工作。三是全面统筹城乡监测监察执法,统筹城乡工业发展布局,统筹城乡建设项目管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体制建设五大措施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二)积极促进绿色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1、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1)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工业发展水平,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发展高端特色优势产业。同时,大力推进清洁化生产,指导、督促企业科技创新,采用清洁能源,发展清洁工艺,做好资源再利用。(2)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改善能源结构,优化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建设银江电站,引进和扶持企业从事光伏产业,推进10MW太阳能示范电站、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等示范项目建设,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回收利用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快推进攀钢民用气项目落地,结合“缅气入攀”、城镇居民生活煤改气工程,优先发展城市用气,配合城市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完善城市管网。加强禁燃区建设和管理,在禁燃区内禁止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调整能源机构比列,减少非再生能源使用,加强技术创新,大力开发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降低碳素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真正实现能源结构低碳化。充分利用和推广攀枝花市阳光资源,大力推进太阳能利用项目建设,推动我区太阳能综合利用产业走在全市前列。加快推动表外矿综合利用企业规范整合,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并重点推进亿丰瑞、天于项目、攀枝花丰源矿业公司重组等项目实施,将表外矿综合利用打造为东区支柱产业。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加大辖区内钢铁、建材、化工、电力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的方式,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企业,并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三)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实施各类建设项目的“总闸门”,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审批、严格把关,在关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招商引资中,依法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把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作为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提前介入项目引进,为科学、合理地选择项目提供环保咨询,避免在项目引进中产生因达不到环保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对与区域规划环评不符、环境减缓措施不到位和环境监测方案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强信息沟通,实行部门联动,切实提高环评和“三同时”的执行率。坚持三不审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不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破坏、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攀枝花市经委等六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促进攀枝花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录中淘汰类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2、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紧随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步伐,制定我区的管理实施细则,施行全面管控、应发尽发、分类核发、分批实施。规范核发、年审、监管等管理流程和要求,有效整合现有污染源管理制度,重构排污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现场检查等制度间的关系,使排污许可证成为已有政策的整合平台,实现排污单位在建设、生产运营、停产关闭等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全过程管理,逐步形成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提升环境管理的科学化水平。3、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在重点排污单位参评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参评企业范围。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探索开展环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环境信用建设和环资项目评审专家从业情况的信用考核管理。4、简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紧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调整的步伐,对环保方面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在行政许可方面,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许可效率;在行政处罚方面,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行政征收方面,加大排污费稽查力度,严查漏缴企业。5、逐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强环境信息的公开、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一是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时拓宽公众参与范围,严格参与主体,重受影响群体的参与,轻非受影响群体,避恶意群体。制定环评编制过程、审查过程和审批前后对公众进行公告的制度。二是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公告,让公众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行政执法中,约束行政权力。三是建立排污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让公众参与监督排污单位。6、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制度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企业环保理念,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环保标准,督促、指导企业提标升级改造,利用采用清洁生产、科技创新等方式,促进企业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的转变,确保稳定达标排放。7、践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践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标准、审计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四)全面深化水污染防治,推进水质持续改善1、提升区域整体水质按照国家模范城市创建要求,结合《水十条》,进一步实施碧水工程,巩固水污染防治已有成效,加强金沙江河道东区段长效管理,实施生态提升。到2020年,完成金沙江东区段沿江环境的综合治理,取缔渡口桥至密地大桥两桥之间工业生活排污口,加快实施沿江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提升及中水回用,同时大力推进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马家田沟、大河东区段等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面启动区域生态恢复工程。2、保障饮用水安全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地级、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效。配合做好全市新的饮用水源地启用,完成东区备用水源联网供水工程,加强县级饮用水源地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同时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适时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县级以上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3、开发“第二水源”通过不断深入开展重点水耗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废水排放量。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按照全市的统筹部署,重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加快中水管网建设,努力推进炳草岗、大渡口、小沙坝、马坎等4座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建设。4、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在巩固“十二五”水污染防治成效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化工、涉重企业外排废水的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启动更严格、全面的管理措施对企业排水实施监控,到2019年实现废水外排企业在线%,在线%以上,确保企业废水稳定达标外排;并指导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生产工艺、设备、污染物治理技术的不断更新来实现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5、因地制宜,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管网支线配套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重点实施各城市污水处理厂支线年,马坎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提升至70%以上。加快银江镇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工作,依托相关规划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优先建设密地村、倮果村、沙坝村、华山村、阿署达村等村社污水收集截流干管和污水收集池;在远离城市的双龙滩村、五道河村、弄弄沟村推广分散式、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如人工湿地、稳定塘、沼气池、氧化沟等,因地制宜的提高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 2019年银江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6、源头规划控污,继续推进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合理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制区,从源头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养殖龙头企业、养殖大户开展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加强现有大型畜禽养殖场的环境规范化管理;在“十三五”期间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设施配套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100%。(五)全面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控制能源消费,优化能源结构依法对辖区内洗选、化工、合金等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以上行业在十三五期间完成1-2轮清洁生产审核,确保辖区内以上行业企业减排降耗。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能源清洁化,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使用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坚持节能优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巩固“禁燃区”建设工作。2、纵深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按期实现达标排放按照国家《大气十条》,加强宣传动员,提升企业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达新标工作的认识高度,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按照达新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制度,依法排污,达标排放。对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限时停产整改,整改未达标前不得恢复生产。重点加强对二氧化硫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确保在线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并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数据传送建设和管理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减排。强化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十三五”期间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以燃煤为燃料的餐饮、洗浴等项目,工业园区进制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 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新建符合规模要求的燃煤锅炉必须严格执行最新大气污染排放标准。2017年前逐步完成建成区内已有的淘汰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3、整合搬迁铁矿采选行业,积极推动大宗物料运输通过关停、搬迁、整合等措施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铁矿采选行业的进行综合治理,引导其合理选址建设,优化生产工艺和治污工艺,有效控制选矿行业颗粒物排放;同时积极沟通辖区内大企业,打通大宗物料运输关键环节,努力在辖区内探索试点完成大宗物料运输工作,立足长远改善交通运输带来环境空气恶化。4、着力推进扬尘污染治理进一步强化对工业企业堆场现场监督管理,对辖区内重点产尘的工业堆场实施半封闭式堆放及安装全方位自动湿法喷淋系统改造,继续抑制工业面源污染;同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征收制度,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封闭围挡、施工道路硬化、场地和散体材料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冲洗等扬尘控制措施。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开展植树造林,减少城市市区和城乡结合部地面,充分发挥绿化滞尘防尘功能。5、强化工业锅炉污染整治按照堵疏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有序的推进东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任务。“十三五”期间城市建城区禁止新建以燃煤为燃料的餐饮、洗浴等项目,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新建符合规模要求的燃煤锅炉必须严格执行最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年前逐步完成建城区内已有的淘汰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6、多方面管控尾气排放,多形式宣传尾气防治按照省、市关于淘汰黄标车工作步调,实施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鼓励使用新能源车。同时积极拓展城市交通道路,改善城市中心区域交通拥堵带来的集中尾气排放现状,有效控制氮氧化物集中排放。加大通过多种宣传媒介向广大市民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法规和常识,鼓励市民参与到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引导市民从身边小事做起,使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7、加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控制油烟污染。市区大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重点监管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重点整治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餐饮企业。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制度,强化餐饮项目审批前公众参与。居民住宅或以居住为主的商住楼不得审批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建设项目。8、防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严格落实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规定,切实落实禁烧区域禁烧重点时时段各部门、街道的巡查监管责任;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完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坚决制止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的行为。(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1、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土壤优先保护区环境数据库,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土壤监测计划,提升土壤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定期公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对城市“退二进三”过程中被污染的工业场地的环境监管,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土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防治污染场地不当开发利用造成污染事件。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规范有机食品发展,预防和控制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污染。2、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严控工矿污染,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3、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并保证投入每年有所增长,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4、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重点摸清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推存场地和集中治污设施周边等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分析土壤污染程度、范围和原因。对土壤污染进行风险评价,逐步建立健全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5、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提升固体废物处置水平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处置利用、区域转移、规范化考核等工作,完善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月报制度;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加强转移联单、转移路线、运输车辆、接受和处置情况监管。每年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重点对无证经营、非法转移、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进行督查。严格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完善固废领域审批审核工作机制和程序。扎实做好申请把关、集体会审、信息公开等工作,认真开展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等审批审核工作。6、做好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摸清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现状,逐步启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七)加强环境安全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1、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提升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加强运行安全监管,强化对在建、拟建的安全分析和评估,完善核安全许可证制度。完善早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核材料、放射性物品生产、运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管,完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流出物监督性监测。加强核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强应急演练。 推进早期退役和放射性污染治理。开展民用辐射照射装置退役和废源回收工作。加快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能力建设,基本消除历史遗留中低放废液的安全风险。2、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环境安全2.1、建立动态数据管理库对全区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开展调查与评估,建立动态数据库。对全区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企业,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企业管理档案,全面掌握风险源企业生产运行状况,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事故,为快速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奠定基础。坚持一厂一档、分类归档,档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演练等内容。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识别出全区重点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点及敏感区。2.2、落实企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从源头上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2.3、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根据攀枝花市东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结合其它部门应急规划与能力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体系,实现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3、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保管理水平3.1、加强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修改完善《攀枝花市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建设东区环境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完善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应急专家库,建立完善环境应急救援资源调度和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加强应急监测装备建设,提升快速反应和事故现场应急检测能力,实现突发环境事件统一指挥。3.2、强化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要对依法做出的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等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以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限期缴纳排污费等环境行政命令的执行情况开展后督察。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对于非诉执行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人民法院依法落实强制措施。3.3、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和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做好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明确案件移送的职责、时限、程序和监督等要求。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紧急情况时,要迅速启动联合调查程序,分工协作,防止证据灭失。3.4、发挥社会组织及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和社会团体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保护环境意识。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鼓励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环境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3.5、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必须的基本执法装备与应急装备,提高现场检查与应急反应能力。加大财力保障,使环境监察机构在人员机构、执法车辆、取证设备、应急装备、办公设施等方面达到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从根本上改变我区环境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状况。(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服务功能1、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探索建立“多规合一”和规划“一盘棋”机制,推动各区域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完善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推进生态示范村、示范镇和示范区建设,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实现“上下联动”, 力争在2020年底将东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让东区山更青,地更绿,居民低碳生活更惬意。一是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打造森林城市、布设公园绿地、营造亲水风景链、实施屋顶绿化等措施,构筑人居环境安全、优美、舒适的生态山水城市;通过强化旅游项目环境监管、景观控制管理等措施防止自然风景人工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化,推进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快集镇建设、旧村庄改造和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推进改水改厕进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减少分散居住给周边环境带来的生活污染。同时尽快将城郊结合部的市容、环保等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在现有95%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清运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乡镇、村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模式,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机制,提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2、加强生态保护全面开展生态系统调查摸排,对受损较重、无法实现自我修复的,落实责任开展工程修复。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害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开展污染土壤全面排查,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加快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景观工程,开展境内沟渠、湖库、坡耕地及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切实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森林保护,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增强生态系统的休养生息、自我修复能力。落实自然保护区保护举措,建立外来物种入侵动态监控机制,切实保护特色物种和生物多样性。健全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和弃土方治理机制,及时开展矿山回填和生态修复治理。至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3、大力发展区域生态经济一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继续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开展低碳经济试点为抓手,以打造示范企业、环境友好企业和生态工业园区为载体,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发挥产业关联效应和产业集群优势,优化行业内部循环机制,提高资源整体利用水平,建设经济效益最佳、资源能源消耗最低、污染排放量最小的生态工业。二是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在弄弄沟村、阿署达村和双龙滩村等村拟建设无公害蔬菜、水果基地,山区发展芒果、桂圆、莲雾、安国枣、葡萄、咖啡等特色农业,同时加强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监测、认证和监督系统与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确保“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达到60%以上。三是提高三产发展水平。加快发展阳光康养生态旅游、绿色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壮大三产实力,提升三产水平,稳步推进三次产业协同发展。4、建立生态文化体系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并培育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加强生态文明科普宣传、公共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好生态文化与地区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倡导绿色消费,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政府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政府主要领导和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同时要向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并接受监督;公安、住建、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城管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保工作,齐抓共管;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环保及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二)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工作机制面对环保管理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只有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才能适应新形势,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管理体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群众参与”的运行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和推进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部门联动制度、行政监察制,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完成程度纳入党政领导及行业主管部门绩效考核中。

  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建立企业环保信用机制,完善环境信用等级管理,继续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绿色信贷,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和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完善基层环境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探索环保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环境执法效率,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提高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建立健全区域协同防控机制。协同研究出台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实施能源资源开发、水电开发、饮用水保护等的生态补偿。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强化先进实用环保技术研发应用,针对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批科技项目研究。推行环保先进实用技术试点示范,提高环保产业对污染防治的支撑作用。(四)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融资渠道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深化“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对我市环境保护的转移支付。广泛吸收各种社会资本进入环保行业和领域,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环保公用事业市场体系和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确保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强政策引导,建立起政府、企业、个人、团体、金融机构等相结合的三废处理的社会化、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五)加强能力建设,推动事业发展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强化环保机构编制,充裕环境管理与执法监管基础设备设施,提高科技化监管水平,强化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环境监管从人力监管手段向科技化监管手段转变,从传统方式向制度化管理方式转变。从传统的依靠环保部门单一力量向社会化监督转变。以保障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为重点,以重点区域、流域、行业为重点工作对象,以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载体,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不断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六)深入宣传教育,提高环境意识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及企业环保专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积极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重视环保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积极开展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人居等绿色系列的创建工作,倡导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的形成。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公示或听证,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制度,新闻媒体要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情况,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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