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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工地扬尘守护一方净土

作者:小编时间:2024-10-09 00:49:43 次浏览

信息摘要:

 普陀区桃浦镇目前正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各项规划逐步落实,在建工地数量也是居高不下。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镇等契机,桃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加强对环境保护、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近几年相关事项都是作为中队重点工作进行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日常对在建工地的巡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

  普陀区桃浦镇目前正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各项规划逐步落实,在建工地数量也是居高不下。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镇等契机,桃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加强对环境保护、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近几年相关事项都是作为中队重点工作进行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日常对在建工地的巡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是否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是否进行资源化处理等。不光如此,桃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日常巡查中也结合如对生活区的餐厨垃圾检查、对施工作业期间的作业分贝等事项进行检查。

  近期,普陀区桃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组执法队员来到桃浦科技智创城某在建工地项目进行文明施工整改情况复查。

  日前桃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组执法队员在对该处工地巡检中被发现存在多处在外的土方未进行防尘覆盖措施处理,工地内尘土飞扬,喷洒降尘设备未启动运行。执法队员当即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工地施工负责人员开展约谈,告知其在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施工负责人表示因最近在赶施工进度,在文明施工的落实上确实有所松懈,对于执法队员的批评和指正虚心接受,并愿意配合积极整改。

  经复查,该处项目工地上此前在外的土方均已采取防尘覆盖措施,工地降尘喷洒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整改符合要求。

  在本次复查中,桃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不仅确认了整改措施的落实效果,还进一步与项目负责人深入交流,明确本次处罚依法依规,主要是通过以罚教结合的方式促使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日常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调了施工环境的安全与整洁,不仅是对周边居民生活质量的尊重,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

  项目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改后,工地已全面加强了对施工环境的日常监管,不仅增设了更多自动化监测设备来实时监控扬尘情况,还优化了施工流程,尽量减少土方开挖和转运过程中的扬尘产生。此外,项目部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控制场内扬尘扩散。

  此次案件处置仅仅是桃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的一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施工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显得尤为重要,任何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都需严格把控。执法队致力于通过对工地的检查、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文明施工,为桃浦的环境保护、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贡献一份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为整个普陀的发展添砖加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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