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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广西职业健康工作进展与成效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作者:小编时间:2024-10-15 11:39:40 次浏览

信息摘要: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职业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坚持学习贯彻习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健康覆盖人群持续扩大,职业病发病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将全区2300家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的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职业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坚持学习贯彻习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健康覆盖人群持续扩大,职业病发病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将全区2300家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的企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至2023年底已有1570家完成治理工作,治理完成率为62.5%,预计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二是全面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行动。筹集自治区财政资金280万元,为全区30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的职业健康服务,有效减轻企业经济负担。三是持续推进企业职业健康培训。采用委托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渠道,免费为全区2000多家企业的4000多名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行业企业的培训率达到95%以上。

  一是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监测,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项目实现重点行业、重点病种监测全覆盖,2023年职业健康检查个案卡报告率为98.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县级覆盖率和重点行业企业覆盖率均达到100%,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8.1%,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监测合格率100%,为全区职业病防治发挥了有效的预警作用。二是全力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启用全区职业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与国家平台的数据自动对接,实现数据“一次录入,多次共享”,较好地实现职业病监测数据的预警功能和决策应用。

  一是组织开展尘肺病早期筛查,发现职业禁忌症1821人,均及时采取督促诊断、调离岗位等措施,有力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二是规范尘肺病康复站管理,提升全区9家国家和自治区级尘肺病康复站的技术水平,全年累计为1300多人次尘肺病患者提供免费康复服务,康复服务覆盖70%以上的尘肺病患者。三是开展外出农民工关爱行动,免费为上林县开展出国务工农民工接汞中毒排查,累计排查接触汞危害的人数5000余人,检查后收治住院治疗1211人次,为出国务工人员提供有力职业健康保障。

  一是技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广西是全国首个全部市级疾控中心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双资质”的省份,在2023年的职业卫生能力实验室比对考核中,广西的考核机构合格率为100%。二是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体系建设,现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79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8家,提前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三是深入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2年来为各级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培训近200名检测技术和诊疗康复专业人员,为各级公立机构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

  一是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每年联合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宣传活动,近2年来,宣传受众达1200万人次、同比增长15.9%。二是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广西有11个作品入选活动优秀作品,入选数量再创新高。三是擦亮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品牌,2年来共建设市级健康企业329家,自治区级健康企业19家;评选“职业健康达人”1663人,2023年,广西有3个行政推广案例和10个健康企业建设案例入选国家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四是实施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统计调查和干预,目前全区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率约为51.1%,处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广西职业病防治工作成效较为显著,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2023年新发职业病80例,同比下降15.8%;报告疑似职业病195例,同比下降12.9%。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不断落实,纳入监管的重点领域企业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9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为82.7%、84.7%和86.9%。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同比增长28.6%和19.1%,各项职业健康工作核心指标均比“十三五”期间有显著增长。

  近期,自治区印发了《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广西打算如何开展这三项职业病防治行动?

  一是加强职业健康工作信息化建设,助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行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指用人单位应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信息。我委利用全区职业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全区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据库,发挥各级卫生监督、疾控中心、乡镇监督协管员和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力量,对数据库的用人单位信息进行核对和排查,提供上门指导服务,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责任。预计到2024年底,工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申报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10人及以上用人单位申报率达到100%。

  二是统筹全区职业技术服务资源,全面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是卫生健康部门对部分职业健康管理能力薄弱的中小微企业主动提供咨询指导和技术帮扶等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组建帮扶团队、现场指导帮扶等形式,帮助企业开展“五个一”活动,包括: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建立一套实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一次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和防护用品配置指导,举办一次职业健康培训,开展一次超标岗位职业病危害治理,提升被帮扶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预计到2025年底,全区累计帮扶的中小微企业数量不少于4400家,被帮扶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针对重点环节查缺补漏,促进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是指通过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职业病防治机构技术行为。我委通过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攻坚计划,加快配齐公立机构的仪器设备,进一步提升市县疾控中心、职防院的技术支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质量控制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考核结果,提升服务质量。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加强人才培养,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每年免费为市县疾控中心、职业病诊疗康复机构培训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近100名,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技术水平。

  我们注意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请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如何保障患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在保障患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我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劳动保障政策。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及防护知识,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健康禁忌的,及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二是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我厅组织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和企业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将尘肺病重点行业列入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确定涉及尘肺病重点企业工伤预防项目,并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和验收等工作。目前已初步取得成效:全区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伤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生率切实降低。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逐渐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三是做好患职业病职工的保障工作。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职工予以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职工,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待遇。我厅将汉防己甲素等疗效可靠的尘肺病治疗药物列入工伤保险药品支付范围,并将符合医疗诊疗规范的尘肺病治疗技术和手段也纳入了支付范围。

  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各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将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和企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的执法重点之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收集整理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和企业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辖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推动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和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患职业病职工合法社会保障权益。

  刚才介绍全区职业健康工作情况,提到2023年广西全面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行动,取得一定成效。请问,桂林市如何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工作?成效如何?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23年9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组建托管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为托管企业提供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和全程托管等多种形式的职业健康托管服务,提升其职业病防治水平。我们桂林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进托管服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桂林市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调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托管机制,将职业健康6大类、38项具体内容列入服务清单。托管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与托管机构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托管机构通过深入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参与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定期与托管机构会谈,听取工作开展汇报及辖区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短板和建议,深入托管企业走访调研,评估托管服务效果。

  二是激发托管动力。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政府补助一点、企业负担一点、托管机构优惠一点,鼓励托管机构采用分类托管、片区托管等方式,高效服务企业的同时减少企业托管成本。推行“教育引导、限期改正、逾期处罚”的“三步法”监督执法,寓服务于监督执法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托管企业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可以根据《职业卫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不予处罚。

  三是提升托管质效。通过评估托管效果、托管企业反馈意见,倒逼托管机构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托管企业满意度,规范服务市场。把托管服务作为提升监管效能的手段,在监管过程中,托管机构全程跟进,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并协助企业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监管部门,形成监管闭环。

  目前,桂林市149家托管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率、工作场所定期检测率、职业卫生培训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健康建档率均达到95%以上。

  近年以来,广西核与辐射技术发展迅猛,广泛应用于能源、医学、工业和科研等众多领域。请介绍一下,在保护人民群众免受或者少受电离辐射危害方面,广西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电离辐射可能带来健康风险包括低剂量范围的辐射致癌和大剂量照射时的有害组织反应(损伤)。在保护人民群众免受或者少受电离辐射危害方面,广西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成效主要体现为“3个有力保障”:

  一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近年来,广西坚持组织开展放射卫生监测工作,结果显示,全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在98%以上,人均年有效剂量已下降到国家限值的百分之一以下。放射工作人员每两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均为100%,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病例为0,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二是放射诊疗机构辐射防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患者和受检者放射诊疗安全与防护得到有力保障。目前,全区共有放射诊疗机构近2000家(不含口腔诊所),每年开展3200万人次放射诊疗,其中放射诊断影像学检查占98%以上,开展逾34万例介入手术,放射治疗3万人,核医学检查和治疗20万人次。2023年,广西放射诊疗设备性能监测抽检的初检合格率95.8%,复检合格率100%,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抽检合格率每年均维持在99.5%以上。从监测结果来看,广西的放射诊疗设备及其工作场所是安全可控的。

  三是放射卫生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各级放射卫生监测工作得到有力保障。广西统筹运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并加大自治区财政专项经费投入,采取“填平补齐”方式为基层疾控机构配备了检测设备。加强基层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实践教学和接受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放射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区14个设区市级疾控中心均取得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都能独立开展放射卫生相关监测工作,为放射卫生监测增强了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全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和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加强风险评估,强化质量考核,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不断提升广西放射卫生防护工作质量和成效。

  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是推进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请问,广西在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我们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法律职责,积极探索服务型监管新路径,坚持“普法走在执法前,服务走在监管前”,多措并举、以点带面督促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为持续服务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大力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领导和部署下,我们根据职业病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危害等实际情况,在全区14个市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有效提升执法效能。截至目前,全区纳入试点的用人单位共有4678家,已经完成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共3581家,完成率为76.55%。来宾等6个市全部完成,正在开展差异化监督执法试点工作。

  二是以新发职业病病例为问题导向,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我所联合河池等6个市,对16家近3年新发职业病病例超过3例用人单位,紧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五个不放过”原则进行全覆盖,对发现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7家用人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推动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落实。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方案要求,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实际,全区卫生监督机构2023年共完成国家监督抽查任务558件、广西监督抽查任务1895件,任务完结率均达100%。同时,遴选全区54起社会影响较大、案由典型的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定期向社会公开,起到“查处一宗、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

  通过以上监管措施,广西职业健康监管成效明显,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2023年度,全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5019家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635份,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561件,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据了解,目前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是粉尘和噪声,广西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治理?用人单位该如何防治?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23年广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显示,重点行业部分工作场所和岗位仍存在粉尘和噪声超标的情况。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我们深入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听力保护行动,以治理粉尘、噪声为主要任务,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不断压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专项治理中,要求企业针对职业病危害超标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治理工作,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力度,积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职业病危害,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粉尘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要落实“革、水、密、风、护、管、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教、查”防尘八字方针,有效降低粉尘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在听力保护行动中,对噪声超标严重的用人单位增加了控制噪声传播途径和强化综合管理措施等相关工作要求。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人单位要坚持做好源头预防,持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制度,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为用人单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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