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辖2个镇(营田镇、河市镇))、1个乡(凤凰乡)、1个街道(天问街道)。目前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未建设污水处理施及配套管网工程。为积极响应国家相关环保政策,完善区域环境保护设施,改善区域环境,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资1540.92万元在屈原管理区凤凰乡镇区南侧,磊石村村口往南660米处,X015县道旁建设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该工程的工艺采用“A2/O池+砂滤池”一体化设备的主体处理工艺,出水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工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确定凤凰乡污水处理厂分二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均为200m3/d,远期扩建规模为100m3/d至总规模300m3/d,本次环评按近期200m3/d的处理规模,其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本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改变凤凰乡的排污现状,则本项目建成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以有利影响为主,将能够大大削减片区排水的污染物排放,有利保护项目周边的湘江,使其地表水水环境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
a)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采用双电源供电,尽可能避免污水处理厂的事故排放。
c)加强对排放尾水水质的监测及纳污水体的例行监测,以避免或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对污水、污泥处理建构筑物及污水输送管道等采取防裂防渗措施,可避免污水、污泥在处理、处置过程发生渗漏进入地下水,影响地下水水质。场内的管道施工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地面、道路等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在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a)根据给排水设计规范,在设计污水处理设施容量时,应考虑直接降水及事故调节因素,满足安全池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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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为防止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项目对重点防渗区(格栅渠、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废水及污泥输送管道)、一般防渗区(厂区内道路)采取相应的污染预防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基本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不设办公用房,本项目只设职工2名,无需24小时值守,只需要定时巡查检修,定期维护。本项目运行期间,在格栅、调节池、A2/O+砂滤池工艺一体化等处将散发一定的恶臭气体,以H2S和NH3为主,由于A2/O+砂滤池工艺一体化设备自带活性炭除臭系统,且设备为封闭式的,外排的恶臭量很小,则本项目产生的恶臭主要来源格栅、调节池等。本项目运行后全厂无组织排放厂界NH3、H2S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NH3、H2S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未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要求,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厂内道路两边种植乔灌木,如杜荫、松树等,厂界边缘地带种植杨、槐等高大树种形成多层防护林带,在厂区内,利用构筑物空隙进行绿化,特别是臭源构筑物周边应多种植花草树木,形成草、灌、乔木的立体多层防护绿化隔离带,以降低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3)格栅、调节池等池体采用加盖封闭,预留检修孔和出气口。一体化处理设备为封闭装置。
4)定期进行恶臭气体的环境监测,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灭蚊、蝇的工作,防止传染疾病。
预测结果可知,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