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nian金年会官网6月4日上午,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前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23年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2023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山东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积极践行最严法治、系统保护和协同治理理念,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23年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7327件,审结17024件,同比分别上升11.77%和11.32%。其中,新收一审案件13379件,同比上升16.43%;二审案件2897件,同比下降9.86%;再审审查案件947件,同比下降4.54%;再审案件104件,同比下降10.58%。
山东法院严格落实“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全省法院受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31件,审结242件;受理走私废物犯罪案件9件,审结9件;受理非法采矿犯罪案件314件,审结343件;受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56件,审结60件。
在强化公益诉讼职能方面,山东法院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5件,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审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同联动,督促环境资源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山东全省法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环境资源违法行为,2023年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649件,审结3446件,有力地保护了社会公众的环境安全。
山东法院强化“三合一”审判,统筹发挥刑事审判惩治教育、行政审判预防监督和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聚焦泰山、沂蒙山、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推进湿地、森林、河湖生态系统司法保护,提升区域生态功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引导被告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积极适用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等责任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共放流鱼苗2000万余尾,开展劳务代偿270余人次,补植树木2万余棵。
山东法院积极参与省际司法协作,会同沿黄9家高院签署《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强化黄河全流域系统协同治理;与沿海11家高院签署《滨海湿地司法保护一体化战略联盟协议》,形成滨海湿地司法一体化保护大联盟。推进大运河沿线司法协作,举办大运河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论坛,组织山东、河北7地法院建立“大运河(漳卫河-会通河段)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江苏法院共同开展大运河(沂沭泗流域段)生态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助力千年大运河焕发时代新风貌。与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协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在省内,山东法院健全执法与司法协作,与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三级法院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巡查、督导检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山东法院积极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完善巡回审判机制,依托黄河法庭,选取40余件常见多发案件作为“小切口”开展巡回审判观摩,讲好黄河保护“大道理”,切实发挥惩治教育、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功能。推进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矛盾纠纷化解,依法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对50余个不符合国家公园管控要求的项目实施分类处置、有序退出,全方位服务保障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山东沿黄9市法院还深入滩区村庄、学校社区、生产企业,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宣讲解答相结合的方式,普及黄河保护法律法规,激发公众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的意识和自觉,大力营造爱河护河的良好法治氛围。活动期间,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6次、参加人员8000余人次。去年10月,5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山东法院黄河司法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山东法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用足用好司法措施,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围绕影响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审判调研,形成《关于环境资源审判中发现的影响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分析》并专题报告省委,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动能。妥善审理涉碳排放、碳交易等新类型案件20余件,积极运用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替代性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走访企业80余家,现场答疑解惑200余起,为企业提供零距离环境司法服务,从源头上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在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山东省法院研究制定11条服务保障举措,组织对涉农村集体“三资”审判执行案件进行摸底排查,编发10篇典型案例,加强类案裁判指引。围绕农村集体“三资”案件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促进问题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破坏农用地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全省法院受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1件,审结58件;受理土壤污染案件8件,审结8件。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893件,审结860件,全力保障了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
山东全省法院继续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归口审理,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2023年底,共有环境资源审判专门组织261个,其中环资庭62个,合议庭111个,专业化法庭、巡回法庭88个。2023年除申诉、申请再审、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外,全省法院归口环境资源审判部门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达到1.3万件,占环境资源案件总数的75%以上。在案件审理中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环境修复并重、违法处罚与督促整改兼顾、私益保护与公益保护结合“1+1+13”的治理效果。注重典型案例在统一裁判尺度和引领价值导向方面的作用,打造出一批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的精品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司法案例规范引领社会行为的功能作用。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环境资源审判队伍,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水平。
2024年,山东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将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要求,以“三强三优”专项活动为抓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环境司法理念,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助推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持续提升美丽山东“颜值”。(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