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我市出台《三明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从2023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巩固绿色生态优势,为建设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上下联动齐发力,紧盯目标抓落实。我市各县(市、区)结合生态环境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合力巩固绿色生态优势,全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减量、控水、严管等举措,年底前减少鳗鱼养殖量 30%以上,减少鳗鱼养殖年用水量 30%以上;科学调控养殖规模,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将生猪年出栏控制在 33 万头以内;强化城区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建成区污水收集率达 56%以上;实现主要流域水质达标率 100%,优质水比例 100%,小流域水质达标率 100%,优质水比例不低于 60%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加快推进三钢超低排放改造,加强企业、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强化环境质量分析和应急管控,加强城区及郊区露天焚烧管控,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力争市区(三元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 99.5%以上,达标率全省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改善程度全省前三。在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面,通过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隐患和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同时,强化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快完善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分类施策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环保等问题整改,提高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
为实现主要流域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水比例100%;小流域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水比例100%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在8月底前完成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实现生猪养殖规范管理,编制资源化利用“一场一策”;污水收集率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6个百分点,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修复7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5万吨/日以上;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上,强化面源扬尘整治、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加强城区及郊区露天焚烧管控、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实现PM2.5浓度不高于16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NO_2浓度同比下降的城区空气质量专项整治攻坚目标;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促使生态环境隐患和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注重化工园区环境安全,严格项目准入,推进问题整改,提高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
通过落实养殖准入制度,全面推进、提升鳗鱼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等措施,缩减鳗鱼养殖年产量的30%;完善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实现规模以上养殖企业建立“一场一档”;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新建改造和修复等,实现永安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达到 54%以上,新建改造修复城区污水管网7公里以上的目标。多部门协同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强化工业污染以及面源扬尘治理、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及科技助力提升等方式,力争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9.5%以上。 针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时根据审查、评估意见整改,并落实长效措施,全覆盖完成问题整改“回头看”,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巩固提升。从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项目准入,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环境安全,开展全面排查、推进问题整改等方面,切实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水平。
根据《三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规划环评方案,实现“以水定产”,持续减少鳗鱼养殖量30%以上,减少鳗鱼养殖年用水量30%以上;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精准施策,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为;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实现城区污水收集率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6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达72.7mg/L的目标。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通过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企业、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加强城区及郊区露天焚烧管控等措施,实现PM2.5浓度不高于13微克/立方米,PM10 浓度不高于23微克/立方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100%的目标。在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面,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验收工作,重点推进7个尚未验收销号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后仍有投诉信访件以及“12345”“12369”平台重复投诉的2件信访件整改,巩固提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成效。通过优化规划布局、推进问题整改、加强单位联动等措施,提高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
推进鳗鱼产业绿色发展,完成《清流县鳗鱼产业发展规划 (2018-2025 年)》、清流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修订工作;通过落实巡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水平等方式,有效解决生猪养殖行业粪污治理问题;强化县域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力争实现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进水BOD平均浓度达52.9mg/L的目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企业、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城区及郊区露天焚烧管控等方式,实现辖区PM2.5 浓度不高于16微克/立方米、PM10 浓度不高于 25 微克/立方米的目标。 针对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抓好分类施策,加强跟踪督办,完成安砂水库库心断面水质、鳗鱼养殖污染、化工园区整治、断面特征污染物异常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通过严把准入关口、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应急监测能力、抓实问题整改等方式,筑牢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防线。
减量、控水、严管防治鳗鱼养殖污染,8月底前完成鳗鱼养殖企业尾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年底前减少鳗鱼养殖量 42%以上;科学调控养殖规模、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6月底前编制资源化利用“一场一策”;通过提升进水浓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强化排水管理治理城区生活污水,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在 2021 年基础上提升7%。同时,以推进污水处理提档升级、强化市场化运维管理为抓手,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6%。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推进 5个村实施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个村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开展32个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水土流失是宁化县面临的重点问题,实施石壁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强化事中事后跟踪监管,开展水土监测工作,减轻水土流失。加强企业、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环境分析和应急管控,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城区及郊区露天焚烧管控,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在全省县级城市排名前十。按照既定的责任分工,按时保质完成6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并对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优化规划布局,严把项目准入关,推进问题整改。
遏制牛蛙养殖回潮现象;推进水产、生猪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和水质提升改造,落实河长制,加大对合口水电站的清淤保洁力度,全年稳定进入全省县级城市地表水水质排名前十;通过减量、控水、严管,6月底前形成鳗鱼养殖常态化管理机制,在年底前减少鳗鱼养殖量37%以上,养殖年产量不超过650吨,同时严格准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通过一系列治理举措,实现主要流域、小流域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水质排名进入全省县级城市前十。加快铙山纸业jinnian金年会官网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实现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进入全省县级城市排名前十。按照既定的责任分工,按时保质完成3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分别从县级、部门、乡镇、企业层面入手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对金湖部分点位探索实施清淤工程,增加弃水量补充金湖,探索“以鱼养水”方式,提高鱼类资源多样性,严控金湖沿线污染源,实施瑞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在际头水库中布设藻类拦截等设施,6月底前对际头、水埠等水库周边农事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整改,12月底前完成金湖溶解氧调控工程;严控养殖规模,严核取用水量,11月底前减少鳗鱼养殖量30%以上;推进管网新建改造和修复6公里以上,强化排水管理,生活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实现县域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县级城市首位。通过重点区域网格管理,加强企业、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环境分析和应急管控,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城区及郊区露天焚烧管控,实现空气质量全省县级城市排名首位。按照责任分工,按时保质完成 4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加强鳗鱼企业执法监督检查,年底前完成减少鳗鱼养殖量和年用水量目标任务;严格管控养殖规模,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查关闭辖区违法建设畜禽养殖场;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实现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8个百分点,年底前完成 10 个村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推进将乐金牛水泥超低排放改造,加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面源扬尘整治,露天焚烧管控,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及应急管控机制建设。加强积善工业园区异味排放专项整治,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问题排查,制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加快园区智慧平台提升建设,提升园区管理能力。在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面,重点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和目标责任书问题专项整治,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闽江流域小水电等尚未验收销号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推进积善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滞后、鸿燕化工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整改。
加快实施养殖尾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以水定产”消减鳗鱼养殖规模、养殖量,通过减量、控水、严管,持续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开展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对规模生猪养殖场环境影响进行后评价,科学调整养殖规模;推进生猪养殖场(户)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新建改造和修复,强化排水许可和乡镇生活污水管理。加强企业、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修订完善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健全轻度污染天气部门联动管控应对机制,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城区及郊区露天焚烧管控和锅炉污染整治。重点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和目标责任书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思想认识不到位、尾矿库环境风险、油品质量管控等尚未验收销号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对重复投诉信访件进行问题整改,争取尽早验收销号。
通过减量、控水、严管等手段开展鳗鱼养殖污染整治攻坚,完成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入河排放口设置,以实现鳗鱼年养殖量、用水量与去年同比减少30%以上,调控生猪养殖规模,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整治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用地、用林、用电、取水等行为,督促企业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开展污水管网检测,推进管网升级改造,计划新建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网 7 公里以上,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比2021年提升11个百分点。推进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整治攻坚,加强建筑和工矿扬尘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依法修编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加强污染天气应对、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管控,并强化科技运用转化,努力跻身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前十行列。完成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开展广平镇和建设镇排污企业污染、涉重金属矿区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