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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作者:小编时间:2024-08-11 07:28:1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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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硫、转炉炼钢除尘、焦炉烟气治理、陶瓷砖瓦黑烟治理等,建设一批 典型的大气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推广应用。  (6)完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城市烟尘控制区,加强城市烟尘控制区的监督管理,是大区 污染综合防治的有效措施。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使排污单位明确各 自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对污染源排放总量实施有效的控制。 加强对除尘器等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快淘汰 各

  硫、转炉炼钢除尘、焦炉烟气治理、陶瓷砖瓦黑烟治理等,建设一批 典型的大气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推广应用。

  (6)完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城市烟尘控制区,加强城市烟尘控制区的监督管理,是大区 污染综合防治的有效措施。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使排污单位明确各 自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对污染源排放总量实施有效的控制。 加强对除尘器等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快淘汰 各种低效除尘器和原始排放浓度高的锅炉。提高大气环境污染源监督 监测的技术水平,改善监测装备条件。改善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 体系,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分工的管理体系和运行 机制。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1.污染气体的收集 (1)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宜采取密闭、隔离和负 压操作措施。 (2)污染气体应尽可能利用生产设备本身的集气系统进行收集, 逸散的污染气体采用集气 (尘)罩收集。 (3)当不能或不便采用密闭罩时,可根据工艺操作要求和技术经 济条件选择适宜的其他敞开式集气(尘)罩。集气(尘)罩应尽可能包围 或靠近污染源,将污染物限制在较小空间内,减少吸气范围,便于捕 集和控制污染物。 (4)集气(尘)罩的吸气方向应尽可能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

  排气筒、管道等。 (3)吸收工艺的选择应考虑:废气流量、浓度、温度、压力、组分、

  性质、吸收剂性质、再生、吸收装置特性以及经济性因素等。 (4) 高温气体应采取降温措施;对一于含尘气体,需回收副产品

  时应进行顶除尘。 (5) 吸收工艺的主体装置和管道系统,应根据处理介质的性质选

  择适宜的防腐材料和防腐措施,必要时应采取防冻、防火和防爆措施。 3 气态污染物吸附工艺的一般规定 (1)吸附法净化气态污染物是利用固体吸附剂对气体混合物中各

  (3) 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资源利用率越高,向环境排放的废物就越少,使经济发展对资源 的开发强度不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生产过程的排污量不超过环境的 自净能力,从而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因此,大力开展综合利用, 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发展工业生产、保护环境的生产过程中具有战略意 义。 (4)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发展植物净化 在城市和工业区有计划、有选择地增加绿地面积是大气污染综合 防治具有长效功能的重要措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裸 露地面,降低城市大气环境中悬浮颗粒物浓度。 (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推广 利用除尘装置除去废气中的烟尘和各种工业粉尘,采用气体吸收 法处理有害气体,应用冷凝、催化转化、吸附和膜分离等技术处理废 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另外,要从国情出发,尽量开发推广技术可靠、 经济合理、配套设备过关的大气污染的实用技术,重点包括煤炭洗选 脱除有机硫、工业型煤、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的汽化和液化、烟气脱

  (1)二氧化硫治理工艺划分为湿法、干法和半干法,常用工艺包 括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烟气循环流化床法、氨法、镁法、海水法、 吸附法、炉内喷钙法、旋转喷雾法、有机胺法、氧化锌法和亚硫酸钠 法等。

  (2)二氧化硫治理应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技术政策和排放标准, 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3)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采用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工艺时应符合 HJIT 179 的规定; ②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工艺时应符合 HJ}T }的规定; ③燃用高硫燃料的锅炉,当周围 80 kr}内有可靠的氨源时,经 过技术经济和安全比较后,宜使用氨法工艺,并对副产物进行深加工 利用; ④燃用低硫燃料的海边电厂,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海洋环保论证, 可使用海水法脱硫或以海水为工艺水的钙法脱硫。 (4)工业锅炉 l 炉窑应因地制宜、因物制宜、因炉制宜选择适宜 的脱硫工艺,采用湿法脱硫工艺应符合相关规定。 (5)钢铁行业根据烟气流量和二氧化硫体积分数,结合吸收剂的 供应情况,宜选用半干法、氨法、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脱硫工艺。 (6)有色冶金工业中硫化矿冶炼烟气中二氧化硫体积分数大于 3.5%时,应以生产硫酸为主。烟气制造硫酸后,其尾气二氧化硫体积 分数仍不能达标时,应经脱硫或其他方法处理达标后排放。 2.氮氧化物控制措施及选用原则

  利用污染气流的动能,避免或减弱集气(尘)罩周围紊流、横向气流等 对抽吸气气流的干扰与影响。

  (5)吸气点的排风量应按防止粉尘或有害气体扩散到周围环境空 间为原则确定。

  2.污染气体的排放 (1)污染气体通过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入大气。 (2)排气筒的高度应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和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计算出的排放速率确定,排气筒的最低 高度应同时符合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要求。 (3)应根据使用条件、功能要求、排气筒高度、材料一供应及施 工条件等因素,确定采用砖排气筒、钢筋混凝土排气筒或钢排气筒。 (4)排气筒的出口直径应根据出口流速确定,流速宜取 15m/s 左 右。当采用钢管烟囱且高度较高时或烟气量较大时,可适当提高出口 流速至 20~25m/s。 (5)应当根据批准的 EIA 文件的要求在排气筒上建设、安装自动 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或顶留连续监测装置安装位置。排气筒或烟道 应按相关规范设置永久性采样孔,必要时设置测试平台。 (6)排放有腐蚀性的气体时,排气筒应采用防腐设计。 (7)大型除尘系统排气筒底部应设置比烟道底部低 0.5~1.0m 的 积灰坑,并应设置清灰孔,多雨地区大型除尘系统排气筒应考虑排水 设施。 (8) 非防雷保护范围的排气筒,应装设避雷设施。

  (9)对于可能影响航空器飞行安全的烟囱,应按相关要求设置航 空障碍灯和标志。

  (2)熟悉除尘、吸收、吸附、燃烧的典型处理工艺及其一般规定; 1.除尘处理工艺的一般规定 (1)除尘工艺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配置,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 设备或除尘.系统排放至大气的气体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 1 6297)和行业、地方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的限值。 (2)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或排出的污水,根据生产条件、除尘器 类型、粉尘的回收价值、粉尘的特性和便于维护管理等因素,按照国 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以及其它规范的要求,采取妥善的回收和处 理措施。 (3)除尘器宜布置在除尘工艺的负龙五段上。当布置在正压段时, 电除尘器应采用热风清扫,袋式除尘器应保证清灰压力大于系统操作 压力,配套风机应考虑防磨措施。 (4)除尘工艺的场地标高、场地排水和防洪等均应符合 GB 501 87 的规定。 2.气态污染物吸收工艺的一般规定 (1)吸收法净化气态污染物是利用气体混合物中各组分在一定液 体中溶解度的不同而分离气体混合物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吸收效率和 速率较高的有毒的有害气体的净化。 (2)吸收系统应包括集气罩、废气预处理、吸收液(浆液)制备和 供应系统、吸收装置、控制系统、副产物的处置与利用装置、风机、

  大气污染及恶化不仅危害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威胁着人们的 身心健康,要做好防治措施。以下是第一范文我整理的 aa 资料,仅 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 调整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 工业布局不合理是造成中国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改善 不合理的工业布局,合理利用大气环境容量是十分必要的。调整工业 布局要以生态理论为指导,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调整工业结构就是在保证实现本地区经济目标的前提下,优选出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工业结构,淘汰严重污染环 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加快以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为主要 内容的技术改造,采用技术起点高的清洁工艺,控制工业污染。 (2) 改善能源结构,积极采取节能措施 以国家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为契机,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通 过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广电、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使 用,减少城市原煤的消费量,推广洁净煤技术,促进热电联产和集中 供热的发展,有效控制煤烟型污染。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 技术政策》的原则要求燃煤 SO2 的排放应推行节约并合理使用能源、 提高煤炭质量、高效低污染燃烧以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根据技术的经济可行性,严格二氧化硫排放污染控制要求,减少二氧

  化硫排放。首先要限制高硫煤的生产和使用,对于电厂锅炉、大型工 业锅炉和炉窑鼓励使用高硫分燃煤,并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对于中小 型工业锅炉和炉窑,应优先使用优质低硫煤、洗选煤等低污染燃料或 其他清洁能源;对于城市居民炉灶鼓励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或固 硫型煤替代原煤散烧,逐步减少直接消费煤炭,尽快提高使用燃气、 电力等清洁能源的销费比例。

  组分吸附选择性的不同而分离气体混合物的方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有毒有害气体净化。

  (3)吸附系统包括集气罩、废气预处理、吸附装置、脱附(回收) 系统、控制系统、副产物的处置与利用装置、风机、排气筒和管道等。

  (3)了解除尘器、吸收处置装置、吸附装置的类型及其适用条件; 1.除尘器 除尘器主要有机械式除尘器、湿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和静电除 尘器 (1)机械除尘器:包括重力沉降室、惯性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等。 机械除尘器宜用于处理密度较大、颗粒较粗的粉尘,在多级除尘工艺 中作为高效除尘器的预除尘。

  漆、绝缘材料、粘接、金属清洗和化工等行业应用。 ③冷凝法宜用于高浓度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回收和处理属

  高效处理工艺,宜作为降低废气有机负荷的前处理方法,.与吸附法、 燃烧法等其他方法联合使用,回收有价值的产品。

  ④膜分离法宜用于较高浓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的分离与回 收,属高效处理工艺,选择时,应考虑预处理成本、膜元件造价、寿 命、堵塞等因索。

  (1)控制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NOx)应优先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当 不能满足环保要求时,应增设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 还原(S N CR)等烟气脱硝装置。

  (2)燃煤电厂燃用烟煤、褐煤时,宜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用贫煤、 无烟煤以及环境敏感地区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时,应增设烟气脱硝系统。

  (3)采用 SCR 脱硝装置时,应优先采用高尘布置方案。 (4)选择烟气脱硝方式时,应考虑对锅炉的影响。 (5)了解主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恶臭、卤化物气体的基本处理 技术及其选用原则;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废气主要包括低沸点的烃类、!钉代烃 类、醇类、酮类、醛类、醚类、酸类和胺类等。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基本处理技术 ①回收类方法:主要有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和膜分离法等。 ②消除类方法:主要有燃烧法、生物法、低温等离子体法和催化 氧化法等。 (2)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技术的选用原则 ①吸附法适用于低浓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的有效分离与去 除,是一种广泛应用的化工工艺.单元,由于每一单元吸附容量有限, 宜一与其他方法联合使用。 ②吸收法宜用于废气流量较大、浓度较高、温度较低和压力较高 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的处理。工艺流程简单,可用于喷

  (2)湿式除尘器:适用于捕集粒径 1 林 m 以上的尘粒;高湿烟气和 亲水性粉尘的净化,可选择湿式除尘器,但应考虑冲洗和清理;湿式 除尘器不适用于疏水性粉尘、遇水后产生可燃或有爆炸危险、易结垢 粉尘。

  (3)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属高效除尘设备,宜用于处理风量大、 浓度范围广和波动较大的含尘气体。

  (4)静电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属高效除尘设备,宜用于处理大风量 的高温烟气。

  2. 吸收处置装置 (1)常用的吸收装置有填料塔、喷淋塔、板式塔、鼓泡塔、湍球 塔和文丘里等。 (2)吸收装置应具有较大的有效接触而积和处理效率,较高的界 而更新强度,良好的传质条件,较小的阻力和较高的推动力。 3.吸附装置 (l)常用的吸附设备有固定床、移动床和流化床。工业应用宜采 用固定床。 (2)常用吸附剂包括:活性炭(包括活性炭纤维)、分子筛、活性氧 化铝和硅胶等。 (3)吸附装置用于处理易燃、易爆气体时,应符合安全生产及事 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4)熟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工艺及选用原则; 1.二氧化硫治理工艺及选用原则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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