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时提到,惩治环评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环评报告贩子”定罪判刑,终身禁止环评执业。
“环评报告贩子”所指何事?在去年年底,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环评造假案,多名被告人被判刑,成为江西首例因环评造假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在今年全国两会的部长通道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也提到了此案。
2023年12月27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航公司)所涉环评造假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余某双、肖某风等八人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至1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至8万元不等。8名被告人被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时间回到2020年9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信用平台巡查中发现展航公司存在业绩异常高、环评机构省外项目占比高等异常经营行为。随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有关线索移交给了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调查发现,不到一年时间里,在仅有一名环评工程师的情况下,展航公司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项目环评信息多达700余份。其编制的7本环评文件中,有6本存在质量问题,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弄虚作假情形。同时,这7本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均为常某平,但“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却出现不同的签字笔迹。
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期间,九江市及时启动“两法衔接”机制,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九江市公安局先期介入,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2021年3月10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正式书面向公安部门移交展航环评造假案,同年3月15日,九江市公安局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
调查显示,被告人余某双、肖某风为夫妻关系,二人长期从事环保相关行业,见被告人肖某琳、肖春某、肖东某待业在家,便商议通过开设环保公司,对外出售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资质牟利。2019年12月,上述被告人共同出资成立展航公司,随后通过中介介绍,他们便通过“猎头”公司找到了远在山东工作、具有环评师资质的被告常某平,并与常某平约定,除了每年给其2.5万元挂靠费外,每出具一份环评报告书(表)还会额外支付费用。
作为业内人士,余某双发布的环评资质兜售信息吸引了许多没有环评报告编制资质的中间商与其合作。这些中间商承接到建设项目的环评业务后,展航公司就会出具相应的资质材料。中间商将其“编制”的环评报告主体内容与资质材料合并成册,送交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据介绍,这些环评报告没有环评师参与编制、审核、签名,均由中间商组织人员“编制”。一些造假人员并不懂环评,但他们靠抄袭,半小时就能做一份环评报告。
经统计,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肖某琳等五名被告利用常某平的职业资格以展航公司名义共对外出具环评报告700余份,涉及全国二十余省份,违法所得共计70余万元。被告人田某华、郑某兵通过余某双购买展航公司资质,承揽了13家企业编制环评报告的业务,共收取71.35万元。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副科长陈娟玲告诉记者:“这起案件是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两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彰显了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
一是更换身份拓展业务、规避处罚。余某双等人在经营展航公司时,还分别在安徽、湖北等地注册了5家环评公司,据介绍,生态环境部门会处罚存在违规行为的环评单位,为避免扣分超过一定量难以再接业务,因此会换不同身份。而在环评业内,注册多家公司经营是常见的操作手法,不少环评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名下,有几家甚至十余家关联企业,其中一些企业虽被列入禁止从事环评工作的“黑名单”,但其关联企业仍在开展业务。
二是环评资质师的稀缺与大量环评需求之间的矛盾。在环评市场上,环评师非常紧俏。稀缺的环评资质师便成为环评造假公司主要“攻克”的对象,如若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缺乏职业操守,很容易成为环境造假产业链上的“棋子”。上述案件中的常某平,就职单位并非环保企业,但通过考试获得了环评师资质。在挂名展航公司时,约定每年最多出5次现场。虽然常某平曾利用请假时间去过现场,但也只是拍照摆样子,从未进行过踏勘、现状监测、数据资料收集,更没有编制环评报告书(表)。
三是环评审批缺乏验证性。据介绍,上述案件中700多份造假的环评文件,基本都通过了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部分生态环境部门评审专家不清楚项目现场情况,更多关注环评报告编制得是否好看。环评文件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性文件,但由于缺少法律规定,基层环保人员不知如何处置这些通过造假获准开工建设的“环评黑户”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守住绿水青山的一道防线,只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加强职业道德规范、环评资质师合法合理利用权力、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审查,全社会才能避免弄虚作假情形的发生,及时发现、清除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